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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党建工作职责


当前日期:2010-08-11  点击率:

  1. 负责全校全日制本、专科学生的发展党员工作。
  2. 指导基层党组织建立一般积极分子、重点积极分子、拟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档案专柜。制定完善相关制度,实行专人管理。
  3. 与基层党组织一起开展党支部书记、学生辅导员和有关负责发展党员工作同志的培训。按照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定,规范发展党员工作,制定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具体要求。
  4. 负责审查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材料,发放“入党志愿书”。(这项工作必须认真、细致、严格,要有高度的责任心,要做到合格一个,发放一个,登记一个。档案中必备材料:入党申请书、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、超前考察表、政审外调材料、思想汇报、党校培训结业证书、学习成绩单、个人自传、团组织“推优”材料等。)
  5. 指导基层党组织履行发展党员程序。注重抓好三个环节:一是进行拟发展党员“公示”制度;二是开好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;三是落实组织员谈话制度。
  6. 重视国防生的发展党员工作。按照计划单列原则,适当给予倾斜政策。
  7. 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。凡因组织原因延误按期转正的,该党委必须出据书面报告并写清楚延误原因。
  8. 负责定期对基层党员工作的检查、指导、督促和计划的调整工作。
  9. 负责毕业生党员和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及本、专科生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。
  10. 加强和组织部门的联系、沟通、协作工作。
  11. 有计划、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党员的教育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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