冶金研究所工作章程
为了加强学科及研究所的建设,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,规范研究所的管理与运作,特制定本章程。
一、机构设置
金属材料研究所在学院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。研究所所长由学院副院长孔维军兼任;常务副所长为刘均贤;副所长为张秀芳。研究所下设五个研究室,分别是:金属制品研究室、钢铁冶炼技术研究室、金属材料加工技术研究室、冶金机械制造与检测研究室、冶金电气自动化控制研究室。
各研究室的负责人及人员组成如下:
1、金属制品研究室
组长董琦,成员为张学辉、冯丹、赵万军。
2、钢铁冶炼技术研究室
组长为李秀娟,成员为林磊、于万松、李敭。
3、金属材料加工技术研究室
组长为王火清,成员为柴书彦、宫娜、谭起兵、贾寿锋、王磊。
4、冶金机械制造与检测研究室
组长为闫嘉琪,副组长为李桂云。
成员为麻东升、张新广、胡玉文、李梅红、王宝成。
5、冶金电气自动化控制研究室
组长为刘沂,副组长为靳哲。
成员为肖军、葛慧杰、王治学。
二、工作任务
1、重点加强与冶金企业的联系与合作,对企业进行定期走访,了解企业的生产、工艺、设备状况,参与企业的技术革新,解决实际问题;
2、加强国家、市级等纵向课题的申请;
3、组织举办学术研讨会及学术讲座活动、参加校外的学术会议和产业发展研讨会;
4、为学院提供学术、信息咨询;
5、加强与其他冶金类职教研究所的联系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、定期进行人员互访和学术交流,合作开展课题研究。
三、研究方向
研究所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金属制品、冶炼及材料加工方面的新技术、新工艺研究、新产品/新材料的开发及冶金电气、冶金机械设备方面的新技术、新设备的应用研究。
四、经费与使用
1、经费基本来源为学院财政预算专项拨款和申报各级科研课题的拨款;
2、经费主要用于课题研究、开展学术活动和办公开支;
3、专利的申请及产品转化;
4、经费的使用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。